2021年9月,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到“十四五”末,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8%,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72.3%,自然湿地有效保护率提高到50%。到2035年,全面建成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形成林草高质量保护发展体系,生态流域系统性、连通性、互补性全面增强,生态状况整体步入良性循环,总体实现美丽吉林愿景目标。
附件:《吉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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