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园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具有随时进行安全检查的权力,各单位必须全力配合。
2、林园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属各单位所辖区域的承包商具有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的权力。
3、在节假日及人流密集的时空节点,林园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力调动局属各单位加强值班值宿,做好各类应急预案。
4、林园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属各单位发现其有违背《安全生产法》的行为有权力进行随时制止,并进行问责的权力。
5、林园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属各单位有权力进行临时抽调人员,统一安排处理突发事件的权力。
6、对局属各单位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利的,或者造成重大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林园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力进行督促问责。
2022年1月1日